主 体 名 称 |
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 |
主 体 类 别 |
法定行政机关 集中行使执法权的组织 |
单 位 性 质 |
行政机关 |
委托执法情况 |
南京市栖霞区水政监察大队 |
联 系 方 式 |
025-85664172 |
办 公 地 址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办公中心 |
交 通 指 引 |
1、地铁2号线仙林中心站(1口)往北走850米 2、50路 70路 学典路.文苑路站 3、97路、146路、310路、320路、325路、331路 、D1路 南京邮电大学站 |
执 法 职 能 |
1、行政处罚:行使区水务局职责范围内有关防洪、水工程管理、水资源保护管理、采砂管理、水土保持及排水等方面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权。 2、行政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除长江)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从事相关活动审批、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3、行政强制:扣押从事水事违法活动工具;对从事水事违法活动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违反水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强制拆除(清除),代履行。 4、行政征收:水资源费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河道(不含长江)采砂管理费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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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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