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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3 08:50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主体名称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委托执法情况


联系方式

025-85570218

办公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

交通指引

1146路,97路 南京邮电大学站

2、地铁二号线仙林中心站

执法职能

1、行政处罚:承担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组织查处卫健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2、行政许可: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放射诊疗许可;医护人员资格取得和执业注册;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许可及人员资格认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生育许可。

3、行政强制:依法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

4、行政征收: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

5、行政检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安全、中医服务、爱国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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