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主 体 名 称 | 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 |
主 体 类 别 | 法定行政机关 集中行使执法权的组织 |
单 位 性 质 | 行政机关 |
委托执法情况 | 无 |
联 系 方 式 | 025-85661729 |
办 公 地 址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 |
交 通 指 引 | 1、地铁2号线仙林中心站 2、50路70路325路学典路.文苑路 |
执 法 职 能 | 1、行政处罚:行使区水务局职责范围内有关防洪、水工程管理、水资源保护管理、采砂管理、水土保持等方面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权。 2、行政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取水许可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河道采砂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停止供水(气)、改(迁、拆)公共供水的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3、行政强制:扣押从事水事违法活动工具;对从事水事违法活动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违反水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强制拆除(清除),代履行。 4、行政征收:水资源费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河道(不含长江)采砂管理费的征收、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的征收。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