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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事业单位 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2-08 ] 本文已被浏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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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有关年检工作要求,为做好全区2011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年检对象
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到2012 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
三、年检方法
年检工作通过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事业单位在线”(http//sy.china.cn)进行。使用“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登陆后,在线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将所需证明材料以“直接上传”的方式提交至南京市栖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年检材料
按照《条例》、《办法》和网上年检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材料。
五、年检公告
年检公告将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和“事业单位在线”网进行公示。今后凡设立、变更等公告均在上述网站查询。
六、规范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
未注册网上中文域名(“公益”)的事业单位,应按要求抓紧申报注册。中文域名注册按照《关于开展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栖编办字〔2011〕14号)要求进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管理将作为以后事业单位年检的内容。
七、注意事项
(一)年检合格事业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要求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年度报告书封面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举办单位意见”栏内应加盖举办单位公章,举办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原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加盖事业单位公章的上一年度末结转前、后《资产负债表》或《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
(二)年度报告书填写要求
《年度报告书》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是登记管理机关核查事业单位是否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履行公益职能的重要依据,应当认真填写。可按以下三部分内容填报:
1、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宗旨和业务范围逐条阐述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接受捐赠情况和奖惩情况等。
2、是否按照“登记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以及规范使用印章、证书等情况。
3、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三)“经费收支情况”中填写的“本年度收入”、“本年度支出”和“本年度结余”数据请在上传的《资产负债表》或《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标注清楚。其中:“本年度结余”等于“本年度收入”减“本年度支出”加“上年度结余”。
八、相关要求
(一)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是《条例》、《办法》规定的对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年检材料上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严格审核事业单位的年检材料,做到真实可靠、符合规范,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
(二)事业单位如出现登记事项应当变更的(如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范围、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需先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然后进行年检。如事业单位被合并、撤销或改制,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为保证事业单位证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各事业单位应尽早安排网上申报年检材料的时间,尽量避开3月份年检高峰期。各举办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事业单位按时上报年检材料,保证年检工作顺利进行。对不按时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系统将冻结其所有网上登记、年检操作功能,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年检工作结束后,各举办单位应督促事业单位做好登记档案的存档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台账,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办理年检操作程序、申报注意事项,可用事业单位的光盘登陆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网站(http://nanjing-js.sy.china.cn,中文域名:南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政务、南京市事业登记.政务)查询。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咨询电话: 85300352
中文域名注册联系电话: 85300352
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区政府大院北楼东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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