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 中繁 ENGLISH   中共栖霞区委 栖霞区人大 栖霞区政府 栖霞区政协  
 
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消费维权
栖霞12315

2006-04-24

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工作程序及处理办法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打击假冒伪劣、走私贩私等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本市广大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和举报,树立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按《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受理条件先行受理。

二、听取申诉人的陈述,填写申诉登记表,及时输入电脑进行网络登记。

三、对申诉人的申诉分配给各调解组,调解组在调解成功后,需签订协议书的即签订协议书。

四、对调解后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办理立案审批手续,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五、对受理投诉内容按月汇总登记。

六、对不予受理的或受理调解不成功的告之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告之投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七、具体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申诉的操作程序,按《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投诉、申诉及举报处理办法》实行。

 
版权所有: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技术支持:南京网站  您是第 位访客
备案证编号:苏ICP备 05078365  网站电话:025-85563005 传真:025-85560299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枢东路1号   邮政编码:210046  E-mail:qixia@nj.gov.cn
本网站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1024*768显示器分辨率,增强色3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