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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2006-07-19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时,由企业填报《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出具有关证件及单据:
    (1)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记录、用药明细单、医院发票(含产前检查费发票)、双处方。
    (2)报销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等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包括避孕措施失效终止妊娠的手术费用),还需携带企业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或者由单位必须是(设有计划生育专职管理部门的)出具的证明材料。
    (3)失业人员领取生育保险待遇,还需携带《就业登记证》及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南京市人民政府第195号令、宁劳社[2001]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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