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相信“是药三分毒”、“中药没有副作用”,迷信“秘方”、“偏方”“土方”,患上糖尿病等慢性病后,常自行选用保健食品来控制,被不法分子骗走财物,还对身体造成巨大损害。
保健食品和药品孰优孰劣是无法用一两句话说清的,有些产品既有保健食品身份,也有OTC(非处方药)身份,不同之处在于:
一是目的不同。保健食品不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而是侧重于调节人体的某种功能。药品则具有明确的目的,是用以诊断、预防,或治疗疾病的。
二是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也不同。保健食品主要侧重于食品的安全性,其生产条件只需要符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要求即可。药品的生产条件和工艺要求十分严格,要符合GMP标准,对空气、用水,原料等都十分挑剔。
三是产品的功能是否经过临床对照观察。保健食品要求较低,不需要临床观察便可通过批准上市。药品直接关乎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效果,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临床对照观察结果作为支撑,才有可能被批准上市。
四是实际功效不同。大多数保健食品不能明确其功效成分,因此它不可能以预防或治疗疾病为目的,只是侧重于调节机体某种功能。药品则应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确切的疗效。例如某些保健食品中虽然含有维生素C,但是其中维生素C的含量、保存率、作用大小、可信程度与OTC(非处方药)有着天壤之别,而且药品级维生素C价格还低于保健食品,地道的物美价廉。
由于药品管理非常严格,一些不法分子借助媒体广告,名人效应等,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疗效,鼓吹其“安全”“有效”,其实“安全有效”正是药品的基本品质,是保健食品的不足之处。有的商家为了蒙蔽群众,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西药成分,以显示其“疗效”,其实就是“假药”,是要受到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