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文件
宁栖政字〔2006〕72号
区政府关于成立输油气管道生产
治安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输油气管道安全保卫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栖霞区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徐曙海 副区长
副组长 马欣生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叶 鸣 区公安分局政委
李世道 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 苗 生 区综治办副主任
许兆映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兆仁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 学 区发改局副局长
孙维良 区农林局副局长
马欣建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潘洪义 区市容局副局长
邢銮娣 靖安街道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尚 军 栖霞办事处副主任
刘名祥 龙潭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叶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 机构 设置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