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汉桥同志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暨区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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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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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9日) 同志们: 上上个礼拜天,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开展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今天我们就召开了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暨区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会议,会议开得十分及时,也十分必要。刚才,晓非检察长通报了去年我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情况及今年的重点工作,讲得很全面,我都同意;几家单位还作了交流发言,讲了很好的做法,我感到很受启发。借此机会,我也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 应该说,过去的一年,在市预指委和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预防工作有创意、措施实,尤其是一些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工作做出了声势,做出了亮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有效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值得肯定,这也充分体现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价值。但是,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我们一定要保持一个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评价。当前,我区的反腐败形势仍然是相当严峻的,特别是由于栖霞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这也是一个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等,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社会关系更加复杂,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与之相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仍然显得很不相适应,存在着许多反腐败的薄弱环节甚至是管理漏洞。个别腐败分子仍在顶风作案,一些腐败活动仍然时有发生。预防职务犯罪,任重而道远。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体现有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需要。“惩治于既然”和“防患于未然”是反腐败的两个重要方面。近几年来,中央采取了一系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措施,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反腐败斗争正在走上从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这实际上也进一步凸显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事实上,腐败分子往往在堕落之前,都是一些非常有本事、很能干的干部,就拿我区的朱巧林、王家华、邵立成来说,出事之前都是管理一个街道、一个系统的“一把手”。对这些腐败分子,我们既感到非常痛恨,给栖霞干部队伍抹了黑,给栖霞的发展带来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又感到十分痛心,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培养一个优秀干部更不容易。辩证地看,一方面,固然是他们咎由自取;但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的制度再健全一些,监督再严格一些,教育再深入一些,就有可能会有不同的结局。因此,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于建设适应栖霞“两个率先”,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而且不出事的干部队伍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三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腐败堕落从来都是与违法乱纪联系在一起的,腐败的问题、职务犯罪的问题,实际上也是反映一个地区的法治环境问题。各地招商引资的经验表明:一个好的法治环境,对于发展市场经济、对于扩大对外开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每一个国家机关和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范从政行为,在经济、社会管理中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公正,才能为发展营造最为有利的环境。这里面,迫切需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 二、紧紧抓住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完善制度这三个职务犯罪预防的重点 分析一些腐败案件和职务犯罪发生的规律,我认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们尤其要抓住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完善制度这三个重点,以此来不断提升我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加快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首先,职务犯罪预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处在权力的中心,不可避免的既是腐败的高危人群,也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对象。说到底,预防职务犯罪关键是要预防领导职务犯罪。 其次,职务犯罪预防的重点部位是权力运行。反思干部出事,实际上都是在用权、用钱、用人这三个环节上栽跟头。我们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必须牢牢抓住这三个关键环节。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融入到栖霞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去,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工程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干部调配选任等各项涉及权力运行比较集中的事情中,这些都是职务犯罪高发、多发、易发的关键领域,一定要开展行之有效的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预防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第三,职务犯罪预防的重点方法是完善制度。制度带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现在,我们各项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上的漏洞,这些漏洞既成为了不法分子可钻的空子,也成为了少数干部堕落的陷阱。通过完善制度来堵塞漏洞,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根本之策。比如:近年来,我区卫生系统开展的药房托管试点改革,通过改革医药购销模式,就有效堵塞了“回扣”渠道,得到了上级和媒体的充分肯定。我们要结合正在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财税、金融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从不同系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实施有效监督和制约的途径和办法,从制度的层面筑起反腐败的堤坝。 三、不断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整体推向前进 目前来看,全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还存在着不平衡性,绝大多数单位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比较重视,工作有力;但是也有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对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这种状况亟待改进。预防职务犯罪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真正开展好,需要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需要各个职能部门的协调运作,也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 一是要构建“大预防”格局。在建立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委员会和研究会的基础上,我们还要深化“大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联系协作制度、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调查研究与对策研讨制度、警示教育制度等,提升整体预防的效果。 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去年,检察院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还不够,要充分发动方方面面的资源和力量参与到职务犯罪预防的宣传教育中来。比如:加大运用区内一报两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阵地作用,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育规划;放大监改场所警示教育效应。还可以开展主题办班教育、预防知识竞赛等等内涵丰富、形式多样、能吸引人的宣传教育活动。另外,要特别利用好创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这个平台,加大活动组织力度,形成争先创优局面,努力在全区上下营造出浓厚的廉政氛围。 三是要强化工作研究。做一项工作,掌握规律,事半功倍;不讲规律,事倍功半。我们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这个平台的作用,加大职务犯罪预防研究力度。针对栖霞区的发展特点,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建筑行业、党政机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认真分析当前腐败和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和趋势,发现和掌握职务犯罪发生的规律,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预防措施,从根本上提升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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