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文件
宁栖政字[2006]146号
区政府关于有关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陈发喜同志:原工作分工不变。增加负责税务、金融工作;协助分管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分管区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国有资产投资中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和驻区金融单位。
毕金生同志:原工作分工不变。增加负责政府法制、信访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信访局。
张 民同志:原工作分工不变。增加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金政权同志:原工作分工不变。增加负责公安、司法、市容管理工作;分管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市容局(行政执法局);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和交警七大队。
徐曙海同志:增加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扶贫、双拥、残疾人工作;分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残联、老龄委。不再负责市容管理工作和联系交警七大队。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政府 工作 分工调整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各部委办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