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 中繁 ENGLISH   中共栖霞区委 栖霞区人大 栖霞区政府 栖霞区政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中心 > 文件库
区政府关于有关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2006-11-07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文件

 

宁栖政字[2006]146

 


 

区政府关于有关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陈发喜同志:原工作分工不变。增加负责税务、金融工作;协助分管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分管区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国有资产投资中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和驻区金融单位。

毕金生同志:原工作分工不变。增加负责政府法制、信访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信访局。

  民同志:原工作分工不变。增加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金政权同志:原工作分工不变。增加负责公安、司法、市容管理工作;分管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市容局(行政执法局);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和交警七大队。

徐曙海同志:增加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扶贫、双拥、残疾人工作;分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残联、老龄委。不再负责市容管理工作和联系交警七大队。

 

 

 

 

 

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五

 

 

 

 

主题词:政府  工作  分工调整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各部委办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925印发

共印80

 
版权所有: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技术支持:南京网站  您是第 位访客
备案证编号:苏ICP备 05078365  网站电话:025-85563005 传真:025-85560299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枢东路1号   邮政编码:210046  E-mail:qixia@nj.gov.cn
本网站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1024*768显示器分辨率,增强色3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