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报载,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被列入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特别是17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发案率已近刑事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针对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势头有所上升的现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一项工作。主要原因有:1、自身潜意识的影响和法律意识的缺乏。2、部分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3、家庭教育的不完善和教育方法的失当。4、学校的学习教育重智轻德。5、社会不良环境和风气的污染。6、学校和家长缺乏正常思想沟通。7、处理未成年犯罪时标准放宽。 因此,面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应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实施三项工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和蔓延。 一、实施“家庭细胞”工程,有关部门可以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 二、实施校园“育苗”工程。在加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的基础上,学校应加强法制教育。 三、实施社会“防护林”工程。严格管理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健康、丰富的文化活动,深入学校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使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法制观念。 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全面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减少青少年犯罪。首先,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并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其次,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通过建立青少年自护学校,形成“青春自护行动”等行之有效的手段,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的规定,通过采取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未成年人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护意识,提高防御能力。第三,坚持以德育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围绕促进素质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四,加大对小学高年级和初中阶段学生在青春发育期间心理卫生和生理卫生的教育,要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减少可滋生违法犯罪诱因对“危险年龄”学生的侵蚀。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消除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应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倡树新风正气。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重点开展好“青少年远离三厅一台”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电话信息台等不宜进入和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和服务网。同时,大力加强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吸引青少年,满足在校生素质全面发展的需要,积极营造适合于在校生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 3、切实做好失足在校生帮教工作,增强“问题少年”对不良文化现象的抵御能力。对于刑事解教后的青少年,进行接茬帮教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重塑新人,预防和防止重新犯罪。首先,作为学校,对问题学生的闪光点公开表扬或采取其他激励措施,并将关心帮教“后进生”、“双差生”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的教师作为先进典型加以表彰,以改变原应试教育下只看重教师的教学成绩的不正常现象。其次,作为中小学生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更有义务管好孩子。第三,社会也有责任。尤其是社区管理、社区教育至关重要。应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起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平等和谐的关系。应为学生提供倾诉的场所,可推广尧化、伯乐中学、迈皋桥职业中学等不少学校建立专门让学生倾诉、排忧解难的心理咨询室、聊吧等做法。学生在校时要管,离校时也要心中有数,把班主任定期家访或开家长会作为考核其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应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完善教学内容,重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教育,特别是心理畸变的矫治;同时,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的管理,成立“家长学校”委员会,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可以通过邀请家长和孩子共同参观展览、聘请家长担任学校行风监督员等活动,不断探索开辟法制教育的新途径。 5、进一步加强法制课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立健全对学校普法教育、法制副校长和有关教师的法制课完成情况和效果教育制度,并与工作实绩挂钩。对法制副校长实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制度,对法制课教师、班主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条件的学校,可聘任一批政法院校毕业的本专科生充实教师队伍,条件尚未成熟的学校,可先对原先从事过法律常识教学的一部分政治课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考核,实行执证上岗。在全区各中小学设立法制信箱,建立开箱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奖惩制度。 6、建议重新确定对未成年人的刑事立案标准,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力度。我国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同一部刑法,刑法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罚简单地定立了从轻减轻或免除的原则,并没有细化的规定。目前许多国家完全或者限期取消青少年犯罪记录,不让刑事污点载入档案,主要目的是给犯罪未成年人重归社会创造一个没有歧视的环境。建立公安机关对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违法犯罪行为不予立案,责成家长严厉管教,造成的损害后果可按《民法通则》处理。建议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加惩诫性条款,对不追究刑事责任、缓刑或管制的未成年人,处以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建议加强对犯罪在校生获释后的保护,取消他们的犯罪记录,实行备案制,以利于他们重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