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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979/2017-0008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机构设置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10-23
生效日期:    2017-10-23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栖霞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文  号:     关 键 词:    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容概览:    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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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研究制订全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承担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环卫、城市绿化、停车设施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研究部署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四)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维护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环卫、城市绿化、停车设施、城管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区市容环境的保障和综合整治。负责沿街建筑物外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及灯光亮化的管理。对户外广告标志、市政公共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机动车辆等容貌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落实管理责任制。拟订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 

  (六)承担市容环卫设施、城市绿化设施综合建设维护管理的责任。统筹协调管理全区环卫设施、城市绿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容、环卫、绿化设施的维护性、恢复性等维修和改造出新、整治及应急抢险。 

  (七)负责全区停车设施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各街道停车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负责全区道路停车泊位初审申报的备案工作;负责拟订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制度,并监督考核实施;参与编制城市道路停车资源利用开发规划;参与编制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设置规范和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八)承担本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与综合考评。负责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研究制订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综合考核和业务培训。 

  (九)承担推进数字化、精细化、长效化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依托全区“属地管理、集中考核、分级指挥、多级处置”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 

  (十)牵头组织全区防冻扫雪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城管执法的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担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党建、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及群团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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