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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5-1457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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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栖霞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2-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栖霞被认定为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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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被认定为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24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名单,栖霞区被认定为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一直以来,栖霞区以“守牢安全规范底线、追求优质特色高线”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目标,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方向,目前,全区现有幼儿园94所,其中公办、民办各47所。在园幼儿22644人,在公办及民办惠民幼儿园就读人数合计占比90.15%

健全学前教育政府主导机制。2022年开始,栖霞区与南师大共建“国家级基础教育高品质发展示范区”,每年投入300万元,启动“学前教育创新发展研究与实践”等共10个项目,设立学前教育内涵发展资金120万元,教育部门与南师大学前教育课题组先后3轮签订“促进区域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合作协议,推动学前教育领域课程建设、幼小衔接、校(园)家社、混龄教育、融合教育等工作。

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7年以来,栖霞区累计投入财政性资金96849万元,新建开办幼儿园24所,优先保障人口密集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区域学前教育需求。2020年以来新创建成功省优质幼儿园11所、市优质幼儿园12所,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超90%。建立“街道区域共同体”“公办园帮扶民办园”项目,通过“1+1”帮扶机制,助推区域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水平稳步提升。

夯实学前教育发展基础。栖霞区公办园年生均公用经费为1000元每生每年,高于省定标准;集体园、单位办园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2022年起调整为3500元每生每年。2022年、2023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分别达到15018.3万元、17496万元。积极落实教师编制标准,教师补充机制健全,“两教一保”达标率为100%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建立三年一循环、全区性的幼儿五大领域能力的展示评估制度。建立新教师、成长型教师、男教师、名优骨干教师及业务园长五个团队分层培养机制,与南京晓庄学院教师发展学院签订教师培养协议,促进教师队伍专业成长。行政和教研联动,省级区域项目、园所项目、结对项目各1个,市级项目7组(14所),连续3年建设区级项目示范园30个,并持续开展示范园观摩活动。

持续深入地开展校家社协同育人,以9个街道中心园牵头,带动区域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面向全社会持续传播科学保教理念和方法,促进科学育儿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扎实推进幼儿园园本课程建设,申报建立江苏省教科研基地3个、市级课程建设基地园4所。

下一步,栖霞区将以成功创建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为新的起点,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彰显公益普惠特色,提升科学保教水平,满足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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