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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5-1685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监管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3-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2024年栖霞区市场监管局部分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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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栖霞区市场监管局部分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和使用的餐具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商户,现将我局对相关商户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浩哥生鲜有限公司金尧路分公司销售的胡萝卜,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测,检测项目“毒死蜱”判定结果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立即将抽检不合格报告送达商户,并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查,商户共购入该批次胡萝卜5公斤,货值15.80元,收到报告时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8元,罚款300元。

2、南京栖霞庐小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渣渣回锅肉(熟肉制品),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检测,检测项目“大肠菌群”判定结果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立即将抽检不合格报告送达商户,并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查,商户共购入该批次渣渣回锅肉(熟肉制品)18公斤,货值1058.40元,收到报告时已全销售完毕。当事人索证索票齐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在收到报告后,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并将相关情况移交生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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