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5-1822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组配分类: | 征收范围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3-1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 房屋征收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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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1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宁栖府征字〔2025〕1号《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的内容予以公布:
一、征收目的: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服务南京都市圈发展,促进宁扬同城化和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征收范围:东至白象路、南至仙林湖地铁站、西至国有土地,北至经天路(具体范围以公告的项目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四、征收部门: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征收实施单位:南京市栖霞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征收签约期限: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7月8日
六、现场接待地点:西岗街道办事处
七、联系电话:025-85587856(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征收办公室)
八、监督举报电话:025-85664240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