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5-1823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征收补偿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3-1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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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建设需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现对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相关规定,制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目的
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服务南京都市圈发展,促进宁扬同城化和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征收范围
东至白象路、南至仙林湖地铁站、西至国有土地,北至经天路(具体范围以公告的项目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房屋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西岗街道,征收土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
四、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1.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2. 非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须权证齐全(同时具备房产证、土地证或两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并符合地区产业规划和园区入园条件。
五、用于补偿的资金
征收补偿费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六、征收签约期限
征收签约期限为90天(签约起止时间以通知为准)。
七、征收补助奖励标准、方式和奖励期限
关于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按《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建征字〔2019〕490号)文、《南京市栖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宁栖政规字〔2020〕3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