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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5-21107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组配分类:    交通监管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03-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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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下列业户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和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五条款“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的规定,注销下列业户已自动失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现将该批业户进行公告,公告期限30天(2025331日至2025429日)。公告期满后将依法注销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业户清单

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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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业户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