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5-4395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组配分类: | 交通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3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注销许可证逾期未延续业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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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区共有2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业户相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并同步注销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现将该批业户进行公告,公告期限30天(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公告期满后将依法注销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过期业户清单(截至2025年6月30日)
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