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栖霞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3033899/2025-6085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组配分类:    法律服务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栖霞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9-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栖霞区司法局四举措推动公职律师高质量发展
文  号:     关 键 词:    法律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栖霞区司法局四举措推动公职律师高质量发展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通过固本培元强化培育健全机制等举措协同发力,公职律师数量较2023年增长9.7%,使其真正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护航员”、依法行政的“守门人”和群众权益的“维护者”。

是固本培元,筑牢发展根基全面摸排全区党政机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公职人员底数,通过政策宣讲、动员鼓励等方式,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探索建立与公务员招录、选调生选拔等工作的衔接机制,在招录环节注重引进法律专业人才,为公职律师队伍储备源头活水。针对部分单位法律人才短缺问题,尝试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的人才共享或柔性引进机制,逐步消除“无人可用”的空白点。

是健全机制,规范执业行为。制定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 律师制度的贯彻实施意见》,明确公职律师的职责权限、权利义务、工作流程、考核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立健全公职律师执业档案,记录其参与案件、提供意见、培训学习等情况。指导各单位明确公职律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联络员,确保管理落到实处。强化行业自律,要求公职律师恪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规范执业,维护队伍良好形象。推动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接待、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法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鼓励公职律师参与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针对性法治讲座,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三是强化培育,提升专业素养。建立分层分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将党内法规、职业道德纪律作为必修课,确保队伍政治过硬、忠诚可靠。围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协议审核、突发事件应对等公职律师常见业务领域,邀请高校学者、资深法官、检察官、社会律师等开展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和技能实训,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库,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到司法、信访、行政复议等岗位跟班学习、轮岗交流机制,选派优秀公职律师参与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处理,在实战中提高履职本领

聚焦履职,深化履职保障推动各单位为公职律师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确保其享有必要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言权。特别是在参与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起草、重大合同签订时,听取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将其作为必经程序。为公职律师购买必要的法律数据库、专业书籍,提供经费支持其参加专业培训和业务交流。关注公职律师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困难诉求。积极营造尊重法治、重视律师专业意见的组织氛围,保障其独立、客观地提出法律意见,避免因坚持原则而遭受不公正待遇,解除其后顾之忧。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