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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6-0003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组配分类:    法治宣传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栖霞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6-01-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栖霞区司法局“三步走”宣贯《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文  号:     关 键 词: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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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司法局“三步走”宣贯《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创新构建“普法-联动-解纷”三维体系,通过“以线带面、以导促学、以练强技”的递进式工作法,推动《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精神在辖区落地生根。

一是以线带面,双线普法有声有色。线上依托法润栖霞、法润民生微信群、网格工作群等平台,开设“《条例》解读专栏”,定期推送《条例》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优质内容,将枯燥的法条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法治快餐”,实现“指尖普法”零距离。线下则开展送法进村居、工地、学校等活动,并针对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内容。在社区,重点讲解《条例》中关于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物业纠纷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纠纷调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在工地,侧重解读讨薪维权及劳动争议的预防化解机制;在学校,则通过模拟法庭等形式让学生了解法律,感受司法权威,逐步打造“经纬交织”的立体传播网络。

二是以导促学,多元联动有形有效。组织社区、五老人员、法律明白人等骨干队伍开展《条例》的系统培训,交流学习心得,剖析疑难案例,共同探讨在物业纠纷、消费维权、劳动争议等特定领域如何更精准地运用《条例》精神化解矛盾,让骨干队伍成为推广《条例》、运用《条例》的核心力量,进一步推动群众主动学法,形成互学互促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街道、劳动等部门的协作,积极设立马群“心宁栖和”诉调对接示范点,实体化常态化运作“一站一室一庭”即律师工作站、人民调解工作室和法院巡回法庭,对涉及物业、农民工讨薪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依据《条例》中“鼓励优先以非诉讼方式及时就地化解”的原则,及时促成双方达成合意,避免矛盾的转化升级。

三是以练强技,链条解纷有为有位。注重提升调解队伍专业能力,通过调解员“传帮带”等培养模式,在日常调解工作中,结合具体案例手把手传授如何依据《条例》分析矛盾成因、确定调解方向、规范调解程序、固化调解成果,使理论学习快速转化为实战技能。充分发挥网格员熟悉网格内居民情况的优势,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走访活动,吸纳网格员、五老人员、法律明白人等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做实做优“预防在前、调解居中、司法确认保障在后”的解纷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条例》从文本走向实践,在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中真正做到“有为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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