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6-15859 | 主题分类: |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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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4〕6号)《市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24〕6号)精神,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在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审核、依法认定的基础上,我区拟将“高家村炮楼”等19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自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事由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以受理),我局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化和旅游局(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
联系电话:85570017
附件:栖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南京市栖霞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