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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6-344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6-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兴漓路垃圾中转站环卫数字管理平台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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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漓路垃圾中转站环卫数字管理平台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金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其兴漓路垃圾中转站环卫数字管理平台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01栋0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622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HX-2026-S-005

项目名称:兴漓路垃圾中转站环卫数字管理平台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兴漓路垃圾中转站环卫数字管理平台维保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在成交后,须向代理机构提供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包括: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凡在南京地区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69日至20266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01栋09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报名(790888609@qq.com),供应商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622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01栋09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622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01栋0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通过‘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系统(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打开注册页面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请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做好相关工作。

2.现场勘察/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3.保证金数额及缴纳办法:无需缴纳。

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需要单独密封。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6.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成路 1 号

联系人:施笑

联系电话:1770250338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金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1号滨江广场01栋09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51565630                       电子邮箱:7908886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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