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6-5403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6-06-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南京市栖霞区产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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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接南京市打造全球影响力产业科创中心主承载区建设任务,破解科技成果转化 “10‑100” 中试阶段资金断层难题,创新财政科创资金投入模式,我区出台《南京市栖霞区产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宁栖政办字〔2026〕27 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 6 章 20 条,立足栖霞科教资源优势,深化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通过 “先拨后投” 模式支持硬科技项目攻关与产业化落地。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栖霞区科教资源富集,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等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正处在产业转型、创新能级跃升的关键阶段。以往财政资金以无偿补助为主,难以适配科创项目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成果转化中试环节资金托底不足,制约创新成果本地产业化。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是省内“拨投结合”机制的实践平台,通过前期科研拨款支持硬科技攻关,项目进入市场化融资阶段后将扶持资金转为股权投资,实现分担创新风险、撬动社会资本、财政资金滚动循环。我区借鉴省产研院成熟实操经验,联动区内财政、国资、科技等部门,制定本《办法》,规范项目遴选、资金拨付、权益处置、全流程监管,盘活区级财政专项资金,补齐成果转化资金短板,持续涵养科创雨林生态。
二、编制过程
《办法》编制工作自 2026 年 3 月启动以来,区科技局会同相关单位多轮对接研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专题研究会并提出指导意见。3 月 24 日赴省产研院开展合作对接,3 月 27 日参考省产研院、各地方相关制度形成办法初稿;4 月 17 日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内部专题研讨,5 月 19 日书面向区纪委、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市场局等单位征求意见,6 月 1 日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各方反馈完善修改后,经区政府专题会、区委专题汇报形成审议稿,于6月6日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条,核心内容如下:
(一)总则
明确制定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及“拨投结合”内涵,专项资金实行财政按需预算、动态补充和专账管理,重大创新项目聚焦主导产业、优先支持省级以上相关立项及平台项目。
(二)管理架构
明确专项资金遵循区政府议事规则,划分各主体职责,明确区财政局、科技局、区属国资主体及其他相关部门、板块、街道的具体职责。
(三)支持领域范围和标准
明确项目核心条件,资金按区与省产研院2:1比例支持,团队自有资金不低于区与省产研院支持资金总额的10%。
(四)组织实施程序
项目按“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原则分四阶段实施,明确立项论证、公司组建、资金拨付、权益实现及结题验收相关要求。
(五)监督管理和评价
明确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资金违规追责要求,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规范监督管理流程。
(六)附则
明确《办法》解释权、试行时间、有效期及上级政策调整衔接要求。
四、贯彻落实安排
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属国资平台、省产研院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项目 “成熟一个、启动一个”,规范开展立项论证、资金拨付、权益处置、结题验收全流程工作。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及时梳理解决实施堵点,持续优化“拨投结合”运行模式,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等新兴产业,涵养栖霞科创雨林生态,助力区域新质生产力发展。
政策文件:宁栖政办字〔2026〕27 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栖霞区产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