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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13506/2017-0006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10-30
生效日期:    2017-10-30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栖霞区安监局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文  号:    宁栖安监字〔2017〕114号 关 键 词:    职位竞争
内容概览:    南京市栖霞区安监局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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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安监局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宁栖安监字〔2017〕114号

  局各科室、大队:

  为贯彻区委《栖霞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栖委办字〔2016〕91号),积极推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不断完善人事制度改革,在安监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为保证我区安全平稳态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安监干部队伍。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遵循,以干部人事改革政策为依据,以提高科级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干部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通过组织选任,充分发挥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格程序、理顺关系、规范操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德才兼备、善于管理的安监干部队伍,保障栖霞区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科级干部组织选任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安监局科级干部组织选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  斌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叶余丰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安侃  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以下人员组成:党支部委员张莹婧、安监大队大队长陶磊。

  三、拟竞争选拔的科级职位

  因机构调整,原栖霞区安监局所有科级职务自行免除。此次科级干部组织选任设置正科级职位3个,具体为:办公室主任、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

  四、拟任人选的范围

  担任科级干部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应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2、近三年年度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3、拟任科长职务的,须任副科长职务两年以上或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4、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率达80%以上。

  5、身体健康。

  6、符合干部任职、回避和轮岗交流规定。

  五、方法程序

  1、拟定方案。根据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干部队伍现状,研究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方案报区人社部门,经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2、动员部署。召开干部大会,公布竞争上岗职位、任职条件、工作程序和方法等,进行动员部署。

  3、公开报名。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干部个人自荐,每人只能自荐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竞争人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参与竞岗。

  5、竞岗演讲。召开干部大会,开展竞职演讲。竞争者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目标以及完成目标的措施。

  6、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竞岗演讲后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

  7、组织考察。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为重要参考,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建议。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8、研究任职

  在综合考察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形成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考察材料。

  9、任职前公示

  根据局党组会议研究结果,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请示报批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任职人选名单,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任职请示和相关材料。

  11、决定任命

  任职人选由区组织人社部门行文批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六、附则

  1、本方案报区委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实施。

  2、本方案由局组织选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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