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6-2048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组配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3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做好农业保险结算工作 助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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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是一项惠民惠农的政策性工作,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自2021年我省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政府与保险机构“联办共保”转为政府指导下的保险机构独立承办模式以来,区财政与区农业农村局、保险公司通力合作,加强基础台账管理,强化农保资金执行监管,全力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审核工作,确保农保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促进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为助力乡村振兴发挥财政职能。
2025年栖霞区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为745.15万元,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养殖业、高效设施农业以及农机具四大方面,其中种植业占我区农业保险的主导地位,总比占43.55%。从2023年保费实际结算金额来看,主要种植业为324.52万元,主要养殖业161.17万,高效设施农业188.87万元,农机具17.01万元,其他险种53.58万元。
下一步,区财政将继续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督促承保机构扎实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争取做到全区农业保险应保尽保,积极推动我区农业保险工作稳步发展,引导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