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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3-1088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3-02-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重新核定栖霞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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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核定栖霞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栖霞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2016年以来,栖霞山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不断增加投入,通过多年的开发和打造,景区内旅游内容、品质、功能以及服务水准都得到了较大提升。

为适应景区运营需要,遵循“坚持公益属性、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原则,综合考虑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及特色景观的升级打造、文物单位巡查保护等各项支出不断增加等因素,经履行成本监审、听证会等程序,报区政府同意,现就重新核定栖霞山风景区名胜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栖霞山风景区名胜区门票价格为平时50/人次红枫节期间80/人次)。

二、继续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景区门票价格优惠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上述门票价格政策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后执行。

四、你处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以及优惠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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