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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6-1075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组配分类:    民办学校监管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栖霞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6-02-0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栖霞区教育局关于寒假校外培训温馨提示
文  号:     关 键 词: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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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教育局关于寒假校外培训温馨提示

寒假将至,为切实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让孩子度过一个充实、快乐、安全且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寒假期间校外培训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科学规划假期生活

假期是孩子们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您与孩子深入交流、融洽亲子关系的宝贵时机。请您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成长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科学合理地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鼓励孩子广泛开展课外阅读、培养兴趣特长,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督促孩子养成规律作息、健康饮食的良好习惯,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选择合规培训机构

选择校外培训要做到“三看”:一看办学许可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二看师资队伍和课程教学是否规范;三看场地设施是否安全合格。家长可主动查验机构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或《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确认培训项目、培训范围与证照许可内容一致,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签订培训合同

参加培训前要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仔细查看合同印章与培训机构资质名称是否一致,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相关资料。请家长们务必将培训费用缴入指定监管账户,保障资金安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总费用不超过5000元。

四、关注培训场所安全

家长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孩子参加校外培训时,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时刻紧绷“安全弦”,不去人身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的培训场所,不参加较易出现伤害风险的培训活动,要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年龄特点、身体状况等,综合考虑是否参加培训或选择哪种项目,避免受到伤害。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落实“双减”工作,共建良好教育生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事关您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您的积极配合。欢迎广大家长朋友对违规培训行为监督举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监督咨询电话:

学科类区教育局:025-85570512

体育类区文旅局:025-85560618

艺术类区文旅局: 025-85560618

科技类区科技局:025-8559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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