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9354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3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150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议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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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以小区为单位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住建部门和民政部门均在探索以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综合比较来看,物业作为小区的运营管理者,和居民日常联系较多,彼此之间更为熟悉,这就为养老服务引进小区打下基础。物业还能对老人的需求精准把控,物业社工小区环境、老人更加熟悉,可以相对准确掌握老人的需求,便于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物业有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人员轮岗不离小区,能为老人提供更为便利和快捷的医疗、保健等服务,对老人的紧急求助也能够快速解决。此外,运营成本上,物业也比其他养老机构更具优势,物业本身就是做保洁、安保等基础物业服务的,与部分养老服务内容具有一定的重合性,物业可利用既有物业服务资源、线下空间和整合社会养老资源,获得运营成本的优势。
近年来,住建局积极支持“以小区为单位居家养老模式”试点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向“一老一小”等领域服务延伸,主动对接属地街道社区,发挥物业企业熟悉小区业主居住群体优势,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开展个性化服务。推广迈皋桥街道瑜憬湾花园小区“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拓展快递、生活用品、家政、照料中心等业务,实现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民政局探索开展“物业+养老”模式落地,将物业的优势资源和专业居家服务有效的结合起来,方便为老服务的开展,逐步解决居民小区15分钟便民生活圈及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栖霞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