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940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0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180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议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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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泰松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强化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深入织密区-街-社三级救助网,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全面落实分层分类救助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不断提升了救助帮扶的效果,增强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构建多方联动格局。我区建立并完善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强化分工协作,按照“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互通,根据部门职责强化民政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慈善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见效。近年来,我区坚持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不断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智慧救助,各街道、社区积极做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持续整合辖区内的爱心组织、商会、慈善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加入救助帮扶工作中,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提升了全区社会救助的综合成效。
二、加强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强化便民为民服务。全区9个街道建成便民服务中心,为救助工作提供了高效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平台,开设“全科社工”服务窗口,推行社会救助业务全科服务,切实方便了群众。建成区级智慧救助调度中心,强化对全区社会救助的调度管理。在街道、社区设置救助小管家,并配备可视化救助终端,切实加强了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和主动服务,持续提升社会救助的深度、精度和温度,社会救助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便民为民的成效也不断凸显。
三、开展“物质+服务”救助,提升困难群众幸福度。近年来,我区在做好物质保障和生活兜底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物质+服务”的综合性救助探索实践,突出“服务+”,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基础上向细分、精准上进一步探索实践,将服务对象分群锁定,将服务需求分级响应,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每年投入5000多万元,强化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形成了“分群分级”服务类救助的新路径。通过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为老、幼、残等困难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不断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四、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救急难作用更强化。为进一步完善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严格落实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救助保障制度基础上,对区级临时救助政策进行了融合修订,出台了新的《栖霞区临时救助办法》,已于今年3月施行。该办法进一步提高了临时救助比例,提升了办理时效,并健全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明确了拨付时间和使用规范,且新设了小额临时救助内容,家庭成员因患病导致医疗支出较高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形可以提出申请,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兜底中的托底”作用。
五、落实救助标准调整机制,稳步提升保障水平。按照市调标通知文件,每年7月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目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调至1030元/月。区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养育标准及困境未成年人生活保障金等参照低保提标幅度也同步进行相应调整。强化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向低收入人口发放物价补贴。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及救助标准调整等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全区特殊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栖霞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