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8882900/2016-0017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16-05-05 |
生效日期: | 2016-05-05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栖霞区2016年市级蔬菜园艺病虫绿色防控试验示范与推广项目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关于做好栖霞区2016年市级蔬菜园艺病虫绿色防控试验示范与推广项目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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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农副业科、局属相关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农农发[〔2015〕2号)和江苏省《关于印发<到2020年江苏省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降低农药使用量,保障蔬菜园艺产品生产安全,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2016年我区继续开展蔬菜园艺病虫绿色防控试验示范与推广项目建设。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按要求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项目资格审查
各街道农副业科对辖区内所申报项目必须进行实地勘验,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相关方须填制《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凡近三年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或有举报且查实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二、 关于项目筛选立项
区农业局、区财政局按照“资格审查、专业评审、择优立项”的程序筛选立项。所有类别项目实行竞争性立项,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筛选立项时将考虑项目申报质量,包括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书质量(包括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与科学性)以及项目绩效指标申报等情况。
三、 关于申报材料提供
所有申报项目均由街道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需提供《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栖霞区2016年市级蔬菜园艺病虫绿色防控试验示范与推广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分别报区农业局农业科或林业科(2份)和区财政局农业科(1份),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凡不按要求进行申报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区农业局联系人:农业科 丁近元 85571030,林业科
杜继文 85569538
栖霞区农业局 栖霞区财政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