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8882900/2016-0003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16-07-01 |
生效日期: | 2016-07-01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区政协八届五次全体会议第0095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关于对区政协八届五次全体会议第0095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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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区政协八届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梳理和区农业生产业态的研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鼓励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效促进了农业转型升级,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步伐,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全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5.91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 60.5 %。全区在土地流转形式上逐步由原来农户自发转包出租为主,趋向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统一管理。村组集体牵头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已成为我区推动土地流转的生力军,全区已发展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49家,农户入社土地面积达3.58万亩,占全区土地流转总面积的61%。在土地流转规模上由原来农户零散流转经营为主,趋向集中连片流转发展高效规模农业,加快了设施农业、园区农业、智慧农业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如八卦洲街道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发展规模经营,采取“大园区、多主体”的规模化经营模式,加大了土地流转力度,为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发展提供了空间,既提高了园区发展形象,又让农民得到更多的红利,形成了良性循环机制。在土地流转主体上由原来农民流入为主,趋向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我区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载体。目前全区共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90家。
总的来看,我区在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规模流转难度仍然很大。土地流转涉及干群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各方利益关系,少数农户不愿流转,同时部分基层干部推进该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二是服务协调机制还不够规范。基层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没有建立正常的工作和服务机制,监管还不到位。三是土地流转的遗留问题依然存在。如农业设施用地落实难,农业基础设施还不够配套,及农户土地流转给外地农户租金普遍不高,存在生产投入不足、掠夺式经营、农产品质量不能保证等隐患。
对此,我局在规范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将进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将充分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完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二是全力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搞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加强区、街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范长效”的区、街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强化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发布、指导签订流转合同,做好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相关服务。三是在强化政策扶持上下功夫,制定并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扶持力度,推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够继续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作出贡献。
联系人:李德山
联系电话:85570403
2016年6月24日
栖霞区农业局综合科 2016年6月24日印发
(共印4份)
刁志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