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农业科,局各科(站、所):
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南京市2016年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农财〔2016〕65号)精神,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成立了栖霞区农业局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栖霞区2016年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详见附件),现就做好该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各街道农业科作为本街道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好本街道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栖霞区2016年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分阶段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及时向区农业局上报相关工作材料和工作进度情况。我局将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认真的街道予以通报并开展重点督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各街道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我局将通过栖霞区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及时跟踪报道各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街道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栖霞区2016年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