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6-48422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信息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1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6年准申请享受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社保补贴的公示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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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和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162号)文件要求,经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准申请享受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社保补贴的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8月12日-8月16日)。如无异议,将直接代企业和重点群体进行申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人社部门联系,联系电话:85391369。
附件:2026年准申请享受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社保补贴名单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