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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6:14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立足“一个统抓、五项职能”,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司法行政惠民便民利民工作情况,通过省司法厅、市区政府网站、电视新闻网等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4件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件,其中2件撤回申请。未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由信息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等严格审核把关,依法依规及时发布依法治区、法治栖霞建设、法治热点等信息;坚持每周向区政府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等报送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及行政复议、执法案件公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深化“栖霞司法行政微博”“法润栖霞”等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公开工作动态信息数480条,通过法治江苏、江苏法治报等公开信息数近80条被省部机关采用近40余篇。在信息公开内容上,涉及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人物风采等,将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状况,工作程序、工作举措、相关政策规定等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正确引导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矛盾化解及公证服务等事项;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对高质量信息公开,获得良好社会影响的部门和个人,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认识有待提升。有的认为政务公开无关紧要,可大可小、可多可少,即使公开了一些内容也是隔靴搔痒,由于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2、统筹难度很大。各部门职能不一样,甚至差别很大,什么信息应该公开,什么信息不应该公开,有时候还拿捏不准,不好把握,造成信息公开工作顾此失彼,挂一漏万。

3、公开内容不一。公开政策法规多,公开涉及救助补助的少;公开部门职能、机构设置的多,公开部门履职信息少;公开工作事项多,公开具体措施和效果少。

(二)改进情况

1、更新观念理念。树立抓政务公开就是抓发展民生的理念,保障民生、发展民生不仅是要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更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全面统筹推进。聚焦司法行政职能,深化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环境、行政执法监督等信息公开,引导广大群众在面对急难愁盼问题时候,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妥解其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

3、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实行服务承诺制等形式,广泛接受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对责任心不强、办事程序不规范、公开不真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栖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20号;咨询电话:85570361;行政复议申请书递交途径:通过EMS邮递的方式;邮递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枢东路1号区政府办公室收 电话:85570317。

栖霞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20号;咨询电话:85571271

截至目前,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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