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936/2014-0005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14-06-2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栖霞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青奥期间临时管控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关于做好栖霞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青奥期间临时管控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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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青奥会将于
一、总体目标
青奥会举办期间,确保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照市区管控工作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管控原则
1、街道为主,联防联控。以所在街道为第一责任主体,扎实做好本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防控工作,同时,区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栖霞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临时管控工作整体合力。
2、落实管控,确保稳定。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相关街道还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稳定。
三、管控时间
四、管控内容
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监控到位、信息共享、应急保障”的要求,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水量充足,实现“一个保障、两个达标、三个没有、四个到位”目标。“一个保障”即:保障水源地安全供水,正常情况下水源地安全供水,突发事件情况下保证应急供水;“两个达标”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供水保证率达97%以上;“三个没有”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没有与供水设施无关的设施和活动,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没有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或开发活动,准保护区范围内没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设施或开发活动;“四个到位”即:水源地保护机构和人员到位,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到位,备用水源地和应急管理预案到位,水质在线监测和共享机制建立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管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所在街道是此次青奥会期间临时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关街道要细化各自工作内容,全力保障青奥会举办期间按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二)完善监管机制
对临时管控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专人监管制度。相关街道要定期巡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并安排专人驻点监管,对未落实有关监管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人:徐红娟,电话号码:02585664172,手机号:13914760519
栖霞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