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栖霞区人民政府 > 栖霞区水务局
索 引 号:    013033936/2015-0000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财政决算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栖霞区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15-08-30
生效日期:    2015-08-30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14年度决算公开表——栖霞区水利局
文  号:     关 键 词:    2014年度决算公开表——栖霞区水利局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2014年度决算公开表——栖霞区水利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区水利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研究拟定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拟定主要江河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防洪、水土保持和农田水利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指导城市防洪。

(三)统一管理、保护和利用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编发区水资源公报。

(四)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管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按规定提出饮用水水源地设置方案。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保护工作。编发全区水质监测简报。

(五)组织、指导全区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街道之间以及相邻地区间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水事案件。

(六)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河口、滩地和堤防等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

(七)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区机电排灌、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区农田基本建设中水利方面的工作以及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八)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九)负责全区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核准区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稽察工作。

(十)负责全区水利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与应用。负责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与吸收。负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与实施,并进行补充与完善。承担全区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区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区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十二)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具有控制性或流域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主要水利工程设施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栖霞区水利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栖霞区水利局2014年度决算表

一、表1  收入决算表

二、表2  支出决算表

三、表3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表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表6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细数据参见附表

 

第三部分  栖霞区水利局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栖霞区水利局2014年度收入决算6179.1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66.23万元,占总收入7.55 %,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150.30万元,占总收入2.43%,为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如水政大队、堤防管理所收到市、区水利局项目补助经费。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5171.46 万元,占总收入83.69 %,为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财政水利资金专户拨入水利项目经费、财政追加人员经费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25万元,占总收入 0.42 %,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364.89万元,占总收入5.91%,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栖霞区水利局2014年度支出决算6179.13万元,其中:

1、农林水支出874.72万元,占总支出14.1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结余分配43.56万元,占总支出0.71 %,为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5260.85万元,占总支出85.14 %,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栖霞区水利局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6.2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06%,比上年收入增加18.52万元,主要由于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6.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 %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栖霞区水利局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6.4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53.33 %,比上年支出增加19.04万元,主要由于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66.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 %

栖霞区水利局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466.48万元,占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栖霞区水利局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66.4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06%,比上年支出增加19.04万元,主要由于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66.48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栖霞区水利局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466.48万元,占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栖霞区水利局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6.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89.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76.7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农林水支出389.7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农林水支出76.75万元。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栖霞区水利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占 0  %,比上年减少0万元,增加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3.68万元,降低100 %,主要由于2014未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2.61万元,占100 %,比上年减少3.71万元,降低58.70%,主要由于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14年,栖霞区水利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32个批次,接待人数281人次,公务接待经费总额2.61   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栖霞区水利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附件下载:

决算公开附表--区水利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