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栖霞区人民政府 > 栖霞区水务局
索 引 号:    013033936/2016-0003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16-06-13
生效日期:    2016-06-13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进入防汛实战阶段的通知
文  号:    宁栖防指〔2016〕7号 关 键 词:    防汛
内容概览:    关于进入防汛实战阶段的通知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关于进入防汛实战阶段的通知

宁栖防指〔2016〕7号

  各街道防指:

  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长江中下游地区今年汛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很大,防汛工作面临严峻形势。目前正值主汛期,梅雨季节即将来临,防汛工作将进入实战阶段。为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抓住入梅前的有利时机,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街道认真做好河湖清障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河道行洪障碍、非法设障及堤防背水坡的清理工作,认真落实清障责任制,采取坚决措施清除影响行蓄洪的障碍。河湖清障工作需在6月18日前完成。

  二、各街道领导要高度重视当前的防汛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街道的主要负责人立即上岗,防汛人员迅速到位,防指成员投入运作。

  三、各街道的防汛巡逻人员立即上堤上坝进行巡逻,特别是对险工险段要加强防守,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区防指,并采取措施,进行消险加固。

 

  南京市栖霞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6年6月13日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