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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936/2016-0004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16-05-17
生效日期:    2016-05-17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组织安全检查的通知
文  号:    宁栖水字〔2016〕19号 关 键 词:    检查
内容概览: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组织安全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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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组织安全检查的通知

宁栖水字〔2016〕19号

  各街道水利站(农副科)、局属各科室(单位):

  根据宁栖安委字〔2016〕7号关于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对我区水利安全生产提出如下要求,并于近期结合区防办的防汛检查,做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一、水利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汛期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具体职责,确保上岗到位。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防范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进一步查清各类工程状况。各单位要组织对堤防、水库、重点塘坝、涵闸、泵站、在建工程、涉水项目等进行全面检查,查清工程险工隐患和防汛薄弱环节,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尤其对辖区内在建工程,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度汛预案,确保在建工程安全。

  三要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要完备防汛队伍,更新补足防汛物资,定期组织防汛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汛情险情,能拉得动,动得快,防得好。

  四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事故排查上报。要结合每月月底的“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的上报工作,确保检查经常,整改及时,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二、检查时间安排

  5月18日下午:龙潭

  5月19日下午:八卦洲

  5月20日上午:栖霞,下午:西岗

  5月24日上午:尧化,下午:仙林、马群

  5月25日上午:迈皋桥,下午:燕子矶,开发区

  望各单位认真对照通知精神,认真抓好工作常态落实,确保单位安全稳定。

 

  栖霞区水利局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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