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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936/2016-0004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栖霞区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16-06-14
生效日期:    2016-06-14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栖霞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宁栖水字〔2016〕28号 关 键 词:    消防
内容概览:    关于转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栖霞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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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栖霞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宁栖水字〔2016〕28号

  各水利站(农副科)、各工程建设处:

  现将关于印发《2016年栖霞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做好电气火灾防范。目前已进入汛期,突发天气频发,在确保泵站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要注意泵站用电安全,泵站管理区内确保无杂物堆放,进一步检查电器、电缆的完好性,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二是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泵站内要确保配备足额的消防灭火器材,进一步检查消防器材的保质期,确保消防器材拿得出、用得上。柴油机站要确保柴油堆放和使用安全,落实专人负责。

  三是在建工程要确保安全用电。在建工程主要有九乡河应急治理工程、2015年重点片区工程、便民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等,确保建筑物以及项目部的安全用电,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和安全员,确保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2016年栖霞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栖 霞 区 水 利 局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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