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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1308X/2016-0003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组配分类:    机构领导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栖霞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16-05-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  号:     关 键 词:    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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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栖霞区委、栖霞区人民政府关于栖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栖委字[201032号)要求,设立统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责任。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全区社会、经济、民生评价考核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二)加强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对各街道、各部门、开发区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强化对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定全区基本统计制度,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定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街道、开发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承担《统计法》执法部门的职责。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

  (八)组织实施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全区社会、经济、民生评价考核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指导全区统计干部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及统计专业知识的培训和上岗培训工作。

  (十二)领导和管理综合抽样调查队,建立完善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充分反映民情、民意。

  (十三)协助江苏省统计局领导和管理江苏省统计局栖霞调查局,开展各项抽样调查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统计局设6个职能科室。

   1、综合法制科

   主要职责:负责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区经济、社会、民生评价考核统计方面的工作;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工作;审批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综合协调、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工作;负责文电、文秘、会务、机要、督查、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网的管理维护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管理国有资产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项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统计信息化规划,负责信息技术引进与推广,落实统计信息化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网络系统与平台运行维护、网络与信息资源管理与安全;负责信息技术支持、服务、培训;负责大型普查或调查数据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对全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区统计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统计文化建设。

   2、核算投资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街道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生产总值,定期发布综合统计信息; 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基本单位以及劳动工资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税收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完成相关专业的统计监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3、工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的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工业企业的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科技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区科技发展、技术进步的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调研分析,完成统计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

   4、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人口、劳动力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负责全区社会发展、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协调开展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物流业等统计工作;综合整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妇女儿童、旅游、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统计数据,建立健全全区社会事业统计综合报表制度;负责提供相关数据的核算工作;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完成统计监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整理、汇总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区、街道及开发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能源统计的基础工作; 完成本专业的统计监审工作;进行节能监测的统计分析。

   6、普查办公室

   全面负责基本单位统计和名录库的更新维护;负责省、市布置的各项普查任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和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牵头负责大型普查或调查数据处理工作;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数据质量,指导各项普查的统计基础工作;对各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咨询服务;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 领导职数为9名:局长1名,副局长2;科级职数6名。

   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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