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1308X/2017-00195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17-05-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栖霞区统计局2017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关于印发《栖霞区统计局2017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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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园区)统计科、局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依法治统工作,更好地为统计中心工作服务,现制定《栖霞区统计局2017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 栖霞区统计局2017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附件二:统计督查主要指标表
南京市栖霞区统计局
2017年5月9日
南京市栖霞区统计局 2017年5月9日印发
附件一:
栖霞区统计局2017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和《江苏省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68号)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内容
(一)街镇(园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及贯彻落实《江苏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的情况;落实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情况;是否存在代填代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行为。
(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及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企业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是否设置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
(四)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计算依据。区各检查组,各专业自行确定实地检查的指标及期别。
二、实施方法
(一)统计督查
1、2017年区级督查单位:栖霞街道;
2、督查程序:统计督查主要采用自查自纠、科学评估及实地检查核实的办法进行。
(二)统计监审
由区统计局在《江苏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系统》双随机平台的检查对象中抽取30家检查对象(企业、单位)作为监督检查对象。
三、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自2017年3月份开始,8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由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安排。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区各街道(园区)、区局各专业科室要进一步强化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实行责任追究制,切实履行好自身的法定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沟通、协作配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规范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68号),区统计局在督查街镇15日前,按照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统一在《江苏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被督查街镇中的10家联网直报单位、随机选派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电子化手段,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规范程序。统计检查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准备工作要严谨,行为要规范,执法要文明。检查组在检查前要分别以区统计局文件的形式,提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检察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内容、时间、人员、要求,以及需要被督查、监审对象准备的资料等。到有关企业实施统计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统计监督检查数据笔录》,并注明检查数来源和核实数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收集相关统计报表、财务报表、核实依据。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还应当场制作《调查笔录》。各种证据材料及复印件必须有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统计检查结束后10日内,检查人员应当向局综合法制科提交调查报告、检查通知书、数据笔录、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等核实证据材料,监督检查结论书或整改意见书备案。
(四)及时处理。统计监督检查中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应向被监审对象发出《统计监督检查结论书》,对检查结果作出评价;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应向被检查对象发出《整改意见书》,并限期责令整改。《统计监督检查结论书》、《整改意见书》须由分管法制的局领导签发。适用统计行政处罚程序的,应当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交违法企业签收。对于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上报以及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二: 统计督查主要指标表 |
填报单位:
指 标 | 2016年 | |
一、综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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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均GD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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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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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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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耗总量(千瓦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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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工业电耗总量(千瓦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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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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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价工业总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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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模以上现价工业总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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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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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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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资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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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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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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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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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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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现价增长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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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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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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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收入增长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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