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4981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中共南京市栖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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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5月13日至7月15日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后,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局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做到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分析原因,逐项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整改无“盲区”。
(三)常态督促检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紧盯标准和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制度,实施“挂图作战”,持续跟踪督办、定期梳理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并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结合起来,与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提高退役军人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起来,不断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20个问题中,1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制定《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进一步严格学习计划、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提高了中心组学习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二是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业务特点,采取集体研读、班子成员讲党课、交流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巩固学习成果,2022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研讨交流7次。
2.关于“主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工单处理周通报、讲评制度,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症结、改正不足;先后组织5次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工单办理流程、原则及具体要求,提高工单办理效率和满意度。二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年度确认工作,确保人员类别准确,并通过惠民平台将优抚金精准发放到位;联合街道统筹做好抗美援朝老兵慰问工作,充分利用建军节或其他时机主动上门走访慰问。
3.关于“体系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将街道退役军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街道双拥考核扣分项目,采取半年考评与季度考核并重的方式,统一组织检查、考核、综合评分,促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提升。二是结合退役军人领域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季度工作推进会议,听取街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协助解决矛盾困难。三是组织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互学互鉴”活动,通过以强带弱、以老带新方式,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四是以满意度测评为抓手,及时通报各街道测评结果,督促街道提升服务满意度。五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推广运用“戎耀练兵”APP,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持续提升理论素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深入组织知识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以练促学、以学促用,实现系统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六是认真落实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制度,结合困难帮扶、就业扶持、志愿服务、立功受奖送喜报、优待证办理等工作,扎实做好常态化走访慰问工作,不断提高精准化服务水平。
4.关于“主动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针对疑难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通过走访慰问、帮助再就业和创业帮扶等方法,积极化解矛盾困难。
5.关于“双拥创建工作措施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聚焦强军目标,服务备战打仗,开展文化拥军、司法拥军、社会拥军等一系列活动,2022年共开展送政策进军营2次,送法进军营2次;以军地互办实事为抓手,主动服务部队建设,努力做好为军服务,2022年走访慰问部队32次;持续打造栖霞双拥特色亮点,积极推进“栖霞区郦岛双拥码头”“紫金双拥广场”建设,2022年8月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十连冠。二是坚持有功必报、有功必贺、有功必奖,为立功受奖的军人家属送喜报、发放奖励金,2022年立功送喜报30人次;全力帮助部队解决军人随军家属安置和驻区部队子女入学、入托等“三后”问题,2022年召开专题为军解困会4次。三是开展“情暖栖霞——关爱兵妈妈”“情暖栖霞——关爱兵娃娃”活动,在临汾旅组建栖霞区“爱国拥军教育基地”;协调驻区部队参与栖霞军民共建、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广泛支持栖霞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驻区部队共开展学生军训6次、国防教育2次、学雷锋活动16次。
6.关于“烈士墓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以加强英烈褒扬、弘扬英烈精神为重点,广泛开展烈士寻亲、祭扫英烈等活动,不断浓厚铭记功勋、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二是按照“墓体坚实牢固、碑文字体清晰、主体建筑完好、周边环境肃穆”标准,2022年对全区8处零散烈士墓逐一建档立卡,规范墓标识牌,不断加强零散烈士墓管理力度。
7.关于“退役军人‘光荣牌’发放悬挂工作未实现全覆盖”问题的整改。采取现场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并利用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时机再次进行全员核实,确保一人不漏;结合新兵入伍、老兵退役等时机及时上门悬挂,确保应发应挂。
8.关于“培训工作的开展、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学习先进区工作经验,广泛征求退役士兵意见,邀请具有丰富人力资源经验的老师,组织开展返乡欢迎仪式、返乡第一课、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面试技巧与简历制作、创业公司商业计划书制作、商务职场礼仪等内容,提高培训的理论性、实操性、应用性。二是扎实组织适应性培训,2022年9月,组织全区7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局工作人员全程跟训,全时段住校管理,确保了参训率100%要求。三是在区签约个性化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新增南京固学职业培训学校到省退役军人补贴性培训黄页,并将全市范围内面向退役军人的个性化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纳入到退役士兵的选择清单目录范围,提升培训的广度。
9.关于“推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协调街道、机关部门在招聘编外人员时设置部分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充分发动退役军人参加事业编、公务员考试,并做好符合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人员的政策宣传工作。二是发挥栖霞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作用,积极主动帮助退役军人创业,2022年共帮助3名退役军人成功创业;2022年9月30日,联合栖霞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安排了20家优选企业,提供了300余个岗位,15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0%就业。三是建立常态化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充分利用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及时收集了解退役军人在就业质量上的意见建议,做好退役军人就业需求服务,促进退役军人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10.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2022年9月14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2022年主要领导开展党风廉政集体谈话2次,个别谈话28人次。
11.关于“监督管理还需要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军休干部多、保障难的实际情况,按照“居住相对集中、人数相对均衡、方便教育管理”的原则,2022年9月13日成立了由军休所党总支书记、所长、各支部支委、党小组长组成的走访联系小组;针对独居、高龄老人情况,采取上门走访慰问,并落实外地军休干部每月电话联系、问候制度,确保每个军休干部都在组织关怀之中。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南京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公车分管领导、审批权限,并对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相关纪律等进一步细化,确保公务用车制度完善、使用合规、管理到位。
1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定期工作会商机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列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严格落实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等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常态沟通交流机制,安排专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沟通交流,实现信息、经验的快速传递交流。三是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2022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4次,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3.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整合优化台账目录,将台账项目与场所政治氛围展示相结合,将15类、81项台账目录,优化减少至5类、7项内容,有效减轻基层服务站的工作任务。二是落实日自查、周检查、月综合检查制度,常态化安全排查,促进安全管理制度化、常态化;2022年6月1日,组织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6月6日,组织“生命重于泰山——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教育,2022年6月15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安全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知识理论储备,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2022年9月9日、9月30日围绕保密安全、网络安全、疫情防控、消防器材、用电设备、公车管理等方面严密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坚决将安全隐患“归零”。
14.关于“经费使用不当、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预算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严格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及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二是组织学习《工会法》,针对工会发放的各类补助、慰问品等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八不准”要求,确保签收、审批手续齐全。
15.关于“物资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202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系统梳理采购业务流程,排查各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点,重点关注采购方案制定、供应商选择、采购实施过程、结果确定、货款给付等高风险环节及物资计划、采购、供应等权力自由度较大的关键风险岗位,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相应的控制措施。二是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金额大小,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实现监督方式的多样化,做到监督范围全覆盖。
16.关于“会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从源头入手,认真分析,逐项甄别理清往来款的来龙去脉,严格执行“账实相符”的会计核算要求,2022年组织内部往来对账12次,外部往来对账4次。二是组织学习国务院修订的《现金管理条例》《南京市栖霞区财政局关于重申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报销方式的通知》(宁栖财〔2020〕5号)要求,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及公务卡结算等规定。
17.关于“党委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一事一报”制度,并在所涉事项开展前3个工作日将“三重一大”事项预报表报送至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18.关于“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2022年9月14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2022年10月26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2022年11月18日,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学习的主动性,增强指导实践的针对性。二是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把日常教育与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带头接受监督,加强相互监督,切实担负起从严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敢抓敢管,善抓善管,管好干部,带好队伍。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把凭实绩用干部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使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用人导向深入人心。
1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2022年栖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多形式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强化理论基础,2022年共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36次;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发挥党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采取座谈研讨、党员讲党课、视频案例教育、实地学习教育等互动性较强的组织生活形式,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切实提升组织生活质量,2022年共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其中集中研讨交流8次。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贯彻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保障的精神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充分利用省厅“戎耀练兵”App学习平台,持续开展《保障法》学习,每半月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厅线上视频培训会,组织基层人员参加市局《保障法》知识业务培训班,不断加大学习力度。二是将《保障法》相关精神学习纳入到日常各类活动、各类业务会议中,通过以会代训,促进学习方式更加多样;将《保障法》学习纳入到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培训计划,通过开展线下集中培训、考核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按照既定目标,对照整改措施,持之以恒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检查督促,持续推进整改。按照整改清单,严格时序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定期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正在整改推进的问题,严格抓好落实,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进行跟踪督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切实融入到各项工作的优化提升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制度性措施,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助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5-86677277;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栖霞区政府尧化办公点6号楼东侧806室);电子邮箱:254515250@qq.com。
中共栖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