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9140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2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2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议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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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琳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尽快明确优待证包含的优待政策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优待证是对持证人光荣历史和贡献的肯定和彰显,通过不断调整优待目录清单,扩大优待证使用范围,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优待政策发布。4月14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南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实施方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免费乘坐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定制公交);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园中园、园内收费及夜游项目除外。
二、政策落实情况。4月25日,栖霞区在政策实施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辖区内景区景点和公交地铁站点落实政策进行宣传指导,对景区出入口设置是否合理,秩序引导、工作人员培训是否到位,预约、核验、限流等管理措施进行实地查看,现场解决问题,并提出针对旅游高峰期人员引导和应急情况的处理相关措施,目前政策运行良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栖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栖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