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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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7-12-04 12:37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5〕77号)和《中共栖霞区委 栖霞区人民政府关于栖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栖委字〔2016〕3号)规定,现对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马群街道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马群街道党工委为区委派出机构,根据区委授权,负责街道辖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工作,是地区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马群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负责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负责领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会同本地区驻区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和人民代表工作;领导街道人民武装、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等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五)负责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优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等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和协调居(村)民委员会工作。

  (七)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本地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八)协助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协助做好本地区城市管理、环境和资源保护、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抗险救灾、食品安全管理、绿化管理等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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