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9052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数据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056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议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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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琳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个体生鲜菜店经营的提案”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国务院、省、市、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的利好,截至今年四月底,我区共有生鲜店181家,各街道均有分布,经营品种主要为蔬菜、水果、水产、肉类等生鲜产品。个体生鲜菜店在取得迅猛发展的同时,确实存在市场准入门槛低“野蛮生长”现象、经营管理不规范管理力度不足、无序竞争给社区农贸市场经营产生明显冲击等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区行政审批局在个体生鲜店的市场准入环节,对申请材料审核过程从紧把关,特别是对用住宅从事经营活动的,联合相关单位,提前介入,及时制止。在现场核查环节,相关单位从严把关,达到标准不高不通过,要求不严不通过,力争避免在有限区域内出现“野蛮生长”现象。与此同时,相关单位开展生鲜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食品快检工作计划,将生鲜店纳入食品快检重点范围,定期安排快检筛查,覆盖所有经营生鲜食品的经营户。同时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生鲜店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大高风险品种抽检力度严防有安全隐患的食品流入餐桌,依法查处抽检不合格产品。
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和相关部门在市场准入许可环节,将进一步从紧从严。相关部门也将联合对生鲜店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被抽检或快检不合格的经营户、被群众投诉举报的经营户、存在问题较多的经营户、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经营户等。继续督促生鲜店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良好规范经营状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生鲜店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规范经营,确保我区群众“菜篮子”安全。
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