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
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责       区科学技术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措施;推进区域创新发展、协同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推动科技成果项目、新型研发机构落地,推进校地融合发展,负责指导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科研项目经费、科学普及经费等各类科技资金;负责全区科技统计监测工作。
     (四)组织编制、推进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基础研究、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推进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
     (五)推进全区重点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平台、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促进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联系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
     (六)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和组织实施区重点研发计划。
     (七)推进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推进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报组织、协调、推荐和管理工作。
     (九)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承担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相关工作。
     (十)推进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科技奖励等相关工作。
     (十一)协助组织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国家、省、市、区有关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参与科技人才管理和创新创业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二)负责国(境)外智力、国(境)外专家来我区工作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盛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551103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科室名称科室职能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后勤保障和老干部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牵头组织对街道科技工作的考核;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高新技术发展科       负责制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和组织实施区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及众创空间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等项目的申报组织、协调、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制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科技金融结合统筹协调,承担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相关工作;负责风险投资基金、信贷风险补偿、科技保险补贴、科技贷款贴息等计划的申报组织、协调、推荐和管理工作。承担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创新型区(园区)、创新型街道的申报组织、协调、推荐和管理工作,联系栖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协调服务工作。
科研机构与成果转化科       负责制订全区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规划,负责省、市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政策的咨询与发布,负责省、市、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征集、申报、协调、推荐和管理,负责科技成果登记、科技奖励等相关工作;负责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负责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加强科研合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承担科研技术装备、动物实验管理工作;负责省、市国际合作项目的征集、申报、协调、推荐和管理,推动国际技术转移工作;负责区技术转移市场运营管理、指导和服务,培育科技中介组织,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负责区域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科技政策规划科       牵头承担科技创新调研任务、科技决策咨询、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估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牵头拟订区级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和措施;负责协调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中的政策落实和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推荐工作;负责科技对口支援工作、软科学研究工作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科技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协调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科技人才科       负责推进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人才管理服务方面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农业科技载体建设、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科技拥军以及其他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工作;指导科学技术普及,组织科普基地认定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双招双引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