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
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职责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负责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抚恤政策,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对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指导。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拟订区“双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承担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姓名李斌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政编码210046
联系电话025-86677277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科室名称科室职能
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预算、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和老干部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优抚褒扬
双拥科
      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发放管理及优待政策的落实;负责革命伤残军人伤残等级审核报批;负责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负责烈士审核、申报和褒扬工作;指导辖区内优抚事业单位相关业务;开展英雄烈士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与管理;负责落实军人公墓管理维护政策;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承担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区“双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双拥”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双拥”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开展“双拥”模范城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评比、命名工作;推进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法规和制度措施的落实;承担“双拥”工作的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接收安置与就业创业科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承担移交地方安置的复原干部、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事务的落实;承担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残疾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科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承担退役军人舆论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舆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