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113426010273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南京市燕子矶中学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南京市燕子矶中学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高中学历教育、计算机等培训。 |
|||
住 所 |
南京市和燕路56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锦华 |
|||
开办资金 |
989(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307 |
4782 |
|||
网上名称 |
南京市燕子矶中学.公益 |
从业人数 |
13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我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核准登记的名称、住所、资金、事业单位登记的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并积极履行与宗旨和业务相适应的义务,无任何违反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及违约诉讼现象。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年来,我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核准登记的名称、住所、资金、事业单位登记的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并积极履行与宗旨和业务相适应的义务,无任何违反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及违约诉讼现象。 在全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连续荣获南京市普通高中绩效评估综合奖、并获栖霞区教育工作特别奖;2015年,学校被授予江苏省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江苏省首批书法特色学校、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南京市教育系统双拥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在新年来临之际,学校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完成‘五个建设’工作目标有功单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自2015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16日 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月21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学校连续荣获南京市普通高中绩效评估综合奖、并获栖霞区教育工作特别奖;2015年,学校被授予江苏省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江苏省首批书法特色学校、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南京市教育系统双拥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在新年来临之际,学校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完成‘五个建设’工作目标有功单位”。 无投诉情况。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刘胜义 联系电话:13851429068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