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南京港机重工制造基地升级改建工程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天字号路8号 | 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改建项目新建喷砂车间、喷漆车间、甲类仓库、危废仓库、车间辅助用房、废铁屑库、事故水池等,本次改建后年产港口机械设备120台套。 |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预处理底漆废气、喷砂废气、喷漆废气、甲类仓库及危废库废气。 预处理底漆调漆、喷漆、洗枪、烘干等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现有过滤棉+活性炭吸附+高温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经30m高排气筒FQ-3排放。 喷砂车间喷砂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新建的除尘装置处理,其中喷砂机产生的粉尘颗粒较小进入一级滤筒装置处理、分离器部分产生的粉尘颗粒较大进入旋风+滤筒装置进行处理,尾气一并经25m高排气筒FQ-4排放。 喷漆车间调漆(调漆间位于喷漆车间内部)、喷漆、洗枪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新建的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一并经25m高排气筒FQ-5排放。 甲类仓库及危废库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新建的活性炭纤维吸附+常温再生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FQ-6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两部分: ①补漆打磨废气、补漆刷漆废气 补漆打磨和补漆刷漆在部装现场进行、均为室外作业,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刷漆作业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②预处理底漆作业区域、喷砂车间、喷漆车间、甲类仓库及危废库中未被收集的废气。 为减少室内作业无组织废气的产生,企业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维护连接管道,以确保其气密性; 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保,避免因不及时更换耗材等情况导致的废气逸散。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确保各类防止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