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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9月19日)
发布时间:2023-09-19 09:15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919日-20239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500万套汽车轮毂饰盖/饰罩/踏板条产线项目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七号

戴莫尔金属制品(南京)有限公司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轮毂饰盖700万套/年、轮毂饰罩400万套/年及踏板条400万套/年能力,同时建设配套实验室。

废水: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实验废水一并纳管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后进入一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位置,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薄膜、废边角料、不合格半成品、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废薄膜、不合格半成品、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委外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实验室废物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妥善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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